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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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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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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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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
漯河市
三门峡市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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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
济源市
武汉市
黄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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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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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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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
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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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
神农架林区
长沙市
株洲市
湘潭市
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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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
常德市
张家界市
益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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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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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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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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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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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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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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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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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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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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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
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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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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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
昌都市
林芝市
山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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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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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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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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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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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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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
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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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
张掖市
平凉市
酒泉市
庆阳市
定西市
陇南市
临夏回族自治州
甘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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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
海北藏族自治州
黄南藏族自治州
海南藏族自治州
果洛藏族自治州
玉树藏族自治州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银川市
石嘴山市
吴忠市
固原市
中卫市
乌鲁木齐市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市
哈密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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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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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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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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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专题
政府扶持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
所得税汇算清缴
办事指南
营改增
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资产评估
审计
资源综合利用
小微企业
并购重组
股权转让
股权激励
创业就业
纳税信用
农产品
高新企业认定
科技创新
加计扣除
残疾人
加速折旧
一带一路走出去
税收协定
个体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核定征收
注师
征管
公司法
留抵退税
公积金
社保
品牌、质量
知识产权、专利
财务软件
纳税筹划
工商登记、变更
风险内控
同期资料
纳税申报
税法案例
会计考试
资产损失
特别纳税调整
租赁
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
非居民企业
会计继续教育
资本市场
管理会计
非居民个人
国有企业
其他
大数据
注销
纳税申报表
财务报表
行业
新能源
房地产
建筑
运输
仓储与物流
酒店餐饮
出口退税
农林牧渔
软件与高新技术
金融与保险
商业
律师
租赁
服务
一老一小
外贸
加工与制造业
矿山
环保节能
创投
文化教育体育
咨询
创意、会展、广告
公共服务
物业
人力资源
旅游业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其他
不显示全文废止法规
只显示财税政策
不显示地方法规
只显示政府扶持政策
只显示法规(不显示问答)
显示概要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4]171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4年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4〕171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08.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已经2014 年11 月 6 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探索建立“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保服务模式,
税种: [
社保
]
相关法规:(1)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
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试点
实施
意见
》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4]171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4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
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试点
实施
意见
》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4〕171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种: [
社保
]
相关法规:(1)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进一步做好
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筹资工作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7]117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7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进一步做好
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筹资工作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7〕1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种: [
社保
]
相关法规:(1)
附件:(1)
潍坊市
医疗
保险
事业中心
关于
做好
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潍医保中心发[2022]9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医疗
保险
事业中心
关于
做好
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潍医保中心发〔2022〕9号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定点
护理
机构: 根据国家、省
关于
长期
护理
保险
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部署安排,为做好我市
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失能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自2022年11月1日起,我市执行《国家医保局
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
关于
印发
〈
长期
护理
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
税种: [
社保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一老一小
]
相关法规:(1)
潍坊市
医疗保障局等部门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城乡居民
长期
护理
保险
制度
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医保发[2021]54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医疗保障局等部门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城乡居民
长期
护理
保险
制度
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医保发[2021}54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残联,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办、残联: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建立本市城乡居民
长期
护理
保险
制度,现将《
潍坊市
城乡居民
长期
护理
保险
制度
试点
工作方案》
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税种: [
社保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残疾人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一老一小
]
相关法规:(1)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
[
鲁
] [
潍坊市
] [
2018年
]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 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通知》(潍政办便函〔2018〕15 号)要求,我们对以前人社局起草或
实施
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文件36件。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清理出的36份文件中,继续有效25件,废止4件,已失效7件。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潍政发[2018]14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8年
]
《
潍坊市
城区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60号)等7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
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3〕74号文件和省政府鲁政发〔1983〕107号文件的
意见
》(潍政发〔1984〕105号)等478件市政府其他政策类文件继续有效,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税种: [
其他
]
附件:(1)
潍坊市
奎文区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
实施
意见
奎政办发[2021]7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奎文区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
实施
意见
奎政办发〔202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奎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
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
意见
》 ( 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
意见
》 ( 国办发〔2020〕52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一老一小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实施
细则的通知
潍政办发[2022]9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实施
细则的通知 潍政办发〔2022〕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保持不变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税种: [
社保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发[2021]8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发〔2021〕8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推进我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
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
意见
》 ( 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
意见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一老一小
]
相关法规:(1)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
财政局
关于
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
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
职工
伤残津贴、生活
护理
费和工亡
职工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潍人社发[2022]19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
财政局
关于
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
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
职工
伤残津贴、生活
护理
费和工亡
职工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潍人社发〔2022〕1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
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
职工
伤残津贴
税种: [
社保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
意见
潍政发[2014]17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4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
意见
潍政发〔2014〕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08.29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一老一小
]
潍坊市
国资委
潍坊市
财政局
关于
市属企业非上市公司
实施
中
长期
激励的
试点
意见
潍国资发[2020]108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0年
]
潍坊市
国资委
潍坊市
财政局
关于
市属企业非上市公司
实施
中
长期
激励的
试点
意见
潍国资发〔2020〕10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国资委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21.12.27)》规定,继续有效。
专题: [
股权激励
][
国有企业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印发
《
关于
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
实施
意见
》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5]132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5年
]
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可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试行院长公开招聘,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公立医院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职责。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生育
保险
和
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
合并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9]159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9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生育
保险
和
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
合并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9〕1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修改部分市政府文件的通知》(潍政发〔2023〕4号》规定,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5月10日。删去第二条第三项中的“
职工
享受生育
保险
待遇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税种: [
社保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一老一小
]
相关法规:(5)
附件:(1)
中共
潍坊市
委
办公室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人才安居工程
实施
意见
》的通知
[
鲁
] [
潍坊市
] [
2020年
]
中共
潍坊市
委
办公室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人才安居工程
实施
意见
》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军分区,上属驻潍单位: 《
潍坊市
人才安居工程
实施
意见
》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
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房地产
]
潍坊市
国资委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21.12.27)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国资委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21.12.27)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起草(代拟)科室 发文日期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财政局公开有效政策文件清单【2022-07-08】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财政局公开有效政策文件清单【2022-07-08】
潍坊市
财政局公开有效政策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政策类型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民政局
潍坊市
财政局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
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民字[2022]3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民政局
潍坊市
财政局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
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民字〔2022〕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三章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认定 第四章 审核确认 第五章 低保资金筹集、管理与发放 第六章 服务管理 第七章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农林牧渔
]
相关法规:(4)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潍坊市
人民政府
令第85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1年
]
经对我市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潍坊市
市区水源地管理办法》等35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潍坊市
机场净空保护暂行规定》等3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
潍坊市
县级以上各级
人民政府
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3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潍政发[2016]8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6年
]
《
潍坊市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等5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加强市区房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03件政策类文件继续有效,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2]49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2〕49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
潍坊市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实施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
][
科技创新
][
个体
][
工商登记、变更
][
知识产权、专利
]
行业: [
房地产
][
建筑
][
运输
][
仓储与物流
][
酒店餐饮
][
农林牧渔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废止目录】
潍政发[2018]14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8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废止目录】 潍政发〔2018〕14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对1984年至2017年期间出台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废止目录1-700条】
潍政发[2018]14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8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废止目录1-700条】 潍政发〔2018〕14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对1984年至2017年期间出台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开展
潍坊市
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字[2022]7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开展
潍坊市
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字〔202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保持不变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农林牧渔
][
人力资源
]
诸城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诸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通则》的通知
诸政发[2018]2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8年
]
诸城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诸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通则》的通知 诸政发[201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诸城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 诸政发〔2020〕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诸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诸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通则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品牌、质量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企业退休
职工
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发[2021]16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企业退休
职工
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发〔2021〕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潍政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保持不变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
潍坊市
企业退休
职工
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工作方案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一老一小
]
相关法规:(1)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转发市卫计委等部门
关于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
实施
意见
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7]34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7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转发市卫计委等部门
关于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
实施
意见
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7〕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3.08.29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emsp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一老一小
]
潍坊市
安丘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第一批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安政发[2018]40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8年
]
潍坊市
安丘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第一批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安政发〔2018〕40号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对1984年至2017年期间出台的市政府文件分批次进行了集中清理。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
试点
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5]56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5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
试点
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5〕5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农林牧渔
]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公布2021年度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潍人社发[2021]13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公布2021年度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潍人社发〔2021〕1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定期评估清理规定,市局对以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制定的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税种: [
其他
]
相关法规:(1)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贯彻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
保险
条例》
实施
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潍政发[2011]37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1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贯彻落实山东省贯彻《工伤
保险
条例》
实施
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潍政发〔2011〕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种: [
社保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字[2022]42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字〔2022〕42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
》 ( 国办发〔2021〕18号)和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
印发
〈
关于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医改字〔2021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3]45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3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3〕45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
潍坊市
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已经2023年4月21日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
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实施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潍坊市
国资委
关于
印发
《全面深化市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国资发[2020]82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0年
]
潍坊市
国资委
关于
印发
《全面深化市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国资发〔2020〕82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国资委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21.12.27)》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管企业: 现将《全面深化市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实施
方案》
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创业就业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城镇
职工
医疗
保险
实施
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政发[2010]9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0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城镇
职工
医疗
保险
实施
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政发〔201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种: [
社保
]
潍坊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潍坊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
民政局
潍坊市
财政局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
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卫发[2017]46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7年
]
潍坊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潍坊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
民政局
潍坊市
财政局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
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卫发〔2017〕46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 市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2]21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2〕21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
潍坊市
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2022年1月29日市政府第一百零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
印发
给你们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运输
][
仓储与物流
][
商业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7]40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7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7〕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专题: [
国有企业
]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开展十“+”行动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潍人社字[2023]17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3年
]
潍坊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开展十“+”行动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潍人社字〔2023〕1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保税区企业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
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
九“+”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9号)和中共
潍坊市
委
办公室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
印发
〈
关于
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创业就业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企业
职工
基本养老
保险
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字[2020]35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0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企业
职工
基本养老
保险
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字〔2020〕35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企业
职工
基本养老
保险
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
实施
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
税种: [
社保
]
潍坊市
地方
金融
监管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鲁
] [
潍坊市
] [
2019年
]
潍坊市
地方
金融
监管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9 年4 月8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2018年8月30日《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的决定》(潍政发〔2018〕14号),综合2018年8月30日以来市地方
金融
监管局新提报
印发
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情况,汇总形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如下: 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企业
职工
生育
保险
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政发[2012]32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2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企业
职工
生育
保险
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潍政发〔2012〕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种: [
社保
]
相关法规:(4)
潍坊市
奎文区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区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奎政字[2018]20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8年
]
潍坊市
奎文区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区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 奎政字〔2018〕20号 各街道办事处,奎文经济开发区、泰华城商务园区、北海路商贸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区政府对 1994年至 2017 年期间出台的区政府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国有林场改革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字[2016]35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16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
潍坊市
国有林场改革
实施
方案》的通知 潍政字〔2016〕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决定(继续有效部分)》 ( 潍政发〔2018〕14号)规定,继续有效。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农林牧渔
]
潍坊市
金融
办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鲁
] [
潍坊市
] [
2017年
]
潍坊市
金融
办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市政府政策类文件清理汇总表 单位:市
金融
办 &
税种: [
其他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市直参保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1]43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市直参保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1〕43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给参保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根据《
关于
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属地管理的
实施
意见
》(潍发〔2007〕31号)和《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企业
职工
基本养老
保险
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
实施
方案
税种: [
社保
]
专题: [
国有企业
]
潍坊市
医疗保障局
潍坊市
财政局
潍坊市
卫健委
关于
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积极支持生育的通知
潍医保发[2023]21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3年
]
潍坊市
医疗保障局
潍坊市
财政局
潍坊市
卫健委
关于
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积极支持生育的通知 潍医保发〔2023〕21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属各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财政局、卫健办: 根据国家和省、市
关于
促进生育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水平,现就部分与生育相关的医保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参保
职工
生育的医保支付政策。
税种: [
社保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医疗健康生物医药
][
一老一小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试点
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2]121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2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印发
潍坊市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试点
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潍政办字〔2022〕121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
潍坊市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试点
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
实施
。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知识产权、专利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服务“六稳”“六保”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发[2021]10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
服务“六稳”“六保”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
实施
意见
潍政办发〔2021〕10号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
实施
意见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潍坊市
人社局
关于
印发
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
潍人社字[2021]21号
[
鲁
] [
潍坊市
] [
2021年
]
潍坊市
人社局
关于
印发
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 年3 月 17 日 潍人社字【2021】2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
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
专题: [
政府扶持政策
]
行业: [
人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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