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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卫科教字[2006]75号 [] [2006年]
    的通知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京卫政法〔2023〕89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和北京市人事局于2001年下发了《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北京地区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 浙价服[2006]94号 [] [2006年]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模式与价格政策的指导意见 浙价服〔2006〕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发改法规〔2022〕31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与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广播电视事业与产业的快速发展
  • 津政发[2004]76号 [] [2004年]
    在新的发展阶段,充分发挥港口这个最大比较优势,直接关系到“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市经济的长远发展。必须按照“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积极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快天津港发展步伐。为此,在第一次港口建设工作会议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 甘国税发[2017]143号 [] [2017年]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兰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甘国税发〔2017〕143号 各市(州、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根据兰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申请,省局在借鉴外省管理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现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兰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闽政办[2024]1号 [] [2024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2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 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提升便企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 税总发[2013]66号 [国家] [2013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工作,提高协查质量和效率,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税种: [增值税]
  • 成经信发[2018]3号 [] [成都市] [2018年]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经信发〔201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生文件目录清单》 ( 2022年12月30日)规定,现行有效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力度,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在广泛征求工业设计专家
  • 桂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 [2016年]
    桂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016年4月6日桂林市人民政府第1号公布,自2016年5月30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促进行政立法的程序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规章质量和规章制定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规章的制定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第三条  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对规章的制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市法制部门具体
  •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 [2023年]
    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16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64 号 《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月30日 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基础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 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 [德州市] [2020年]
    德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 (2020年2月16日德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自2020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立法活动,完善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德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未涉及的政府立法事项,适用上位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