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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中的“财政拨款”指的是“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拨付的财政资金”。如果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通过其他单位拨付的资金是否能够作为不征税收入?《》

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需要审核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必要时由财政部门出具资金来源证明。如单位能够提供证明属于财政拨款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则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否则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应当并入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