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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8.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农产品
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
农产品
,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
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
根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
增值税
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
增值税
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
规定,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
农产品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
增值税
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
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以
增值税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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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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