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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免税项目“农作物的新品种选育”,是否只有“选育、生产、初加工、销售”四位一体,才能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税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业务问题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二条明确规定,生产、初加工和销售一体化是在选育形成的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