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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5〕16号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是否还继续免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