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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销售不动产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