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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财税〔2000〕130号规定,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