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
USHUI.NET®提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