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结转成本的方法有哪些?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何结转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