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发生盘盈、盘亏、毁损,处置如何写会计分录?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规定,

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主要科目借会计分录:

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四)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借记本科目或“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