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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中,企业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风险净敞口的套期,被套期风险 影响利润表不同列报项目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风险净敞口的套期,被套期风险 影响利润表不同列报项目的,企业应当将相关套期利得或损失单独列 报,不应当影响利润表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损益列报项目金额(如 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
 
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风险净敞口的公允价值套期,涉及调整被套期各组成项目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对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做相 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