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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中,企业可以将符合被套期项目条件的风险敞口与衍生工 具组合形成的汇总风险敞口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吗?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规定,
第十条 企业可以将符合被套期项目条件的风险敞口与衍生工 具组合形成的汇总风险敞口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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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会[2017]9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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