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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盈利可以抵减境外亏损吗?境外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吗?
一、境内盈利不可抵减境外亏损,境外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
》
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
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境外营业机构的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
例1.某居民企业境外设有一个营业机构,2009年境外营业机构亏损100万元,企业境内盈利为150万元;2010年境内营业机构亏损50万元,境外应税所得为100万元。(不考虑其它纳税调整)计算:企业2009年境内盈利为150万元,境外亏损100万元不得抵减境内盈利;2010年境内营业机构亏损50万元,境外应税所得100万元在弥补了境内亏损50万元后,纳税调整后所得为0,剩余的50万元境外所得再按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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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版】【部分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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