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准则14号-收入准则》,企业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时,如何确定单独售价?企业商品因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时,如何确定单独售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在商品近期售价波动幅度巨大,或者因未定价且未曾单独销售而使售价无法可靠确定时,可采用余值法估计其单独售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


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