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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安排残疾人去其他单位就业,能否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第一条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