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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原来在海关办理的是临时出口,将设备在境外经营租赁出去,在境外提供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是否有出口退税政策?是否按照17%税率缴纳增值税?

企业在境外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