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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价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在上期企业所得税预计时已经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了,纳税调减了。但会计账目还计提折旧,请问后期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答: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表说明:“ 对税法加速折旧,会计未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单向纳税调减。当该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额大于税法折旧额时,不再填写本表,预缴时也不作纳税调增,纳税调整统一在汇算清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