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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制造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厂房需要转租出一部分给别人,怎样开具租赁发票给别人呢?是否要新增税种?税率是多少?

一、如纳税人需增加的开票税目超出经营范围的,应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然后自行在开票及申报系统查找、增加税目,相关系统操作可咨询服务单位。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因此,如您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