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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
第八条的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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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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