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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相应年度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规定,



四、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相应年度不得享受《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已享受的应补缴相应年度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