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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在何时履行代扣扣缴义务?
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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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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