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什么时间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