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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变更、缴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29号)规定:“一、企业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变更手续,并重新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政审批手续。
二、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下达限期缴销旧版发票的通知,在缴销限期未满之前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具体缴销限期,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用票情况确定。
三、完成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政审批手续后,办理企业印制新版发票和变更发票领购簿手续。
四、办理企业领购新版发票事宜,并按期缴销旧版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