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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企业一次性入网费如何确认收入?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入网费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合同未约定或提前收款的,以实际收到一次性入网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07
年底前,提供公共服务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入网费,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已经采用分期确认收入方法的,对2007年末一次性入网费累计未征税余额可继续按照原分期确认收入的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