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企业将承包的林场出租给农业专业合作社用于养殖家禽,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10.企业将承包的林场出租给农业专业合作社用于养殖家禽,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四、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的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因此,企业将承包的林场出租给农业专业合作社用于养殖家禽,属于纳税人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可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