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2月12366热点和难点问题集》
9、销售加工棉籽产生的棉子粕是不是免征
增值税的 销售棉籽油是否可免征
增值税
答: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
增值税的指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
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因此,棉籽粕是免征
增值税的。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国税发〔1993〕1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