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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56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七条中的“各地地税局印制的涉及二手车交易的服务业发票按上述时间同时启用”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规定,全文修订

已修改 成文日期:2005-07-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