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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的通知 【全文废止】
财税〔2007〕49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7-04-17
USHUI.NET®提示:根据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二)( 财政部令第8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有效阻断艾滋病病毒的传播,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