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失效】
株政发〔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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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效期:2023-07-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促进我市快递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更好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湘政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快递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快递企业工商登记实行“一照多址”。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
二、支持快递产业园建设。快递发展专项规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规划引导,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产业优势,合理布局快递物流园,重点规划建设市级快递产业园,引导快递企业集约集聚规模化发展,鼓励支持规模大、专业化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园区,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规划建设快递产业园。快递产业园快递企业用电用水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三、给予资金支持。从2018年开始,在市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项用于快递业发展,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仓配一体化服务、区域总部中心建设、技术设备升级改造与信息化建设、末端配送与智能投递设备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相应安排支持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做大做强快递企业。充分利用株洲交通区位、人力资源和信息化建设优势,积极引导快递企业在株洲设立总部。对在株洲设立总部的快递企业、申报成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快递企业加大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五、加快快递末端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商新建住宅小区合理设置智能快件箱。社会第三方对无主、老旧小区集中规划布局智能快件箱设置点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六、加强快递车辆管理。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