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沪建管〔2015〕1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对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根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精神,我委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包含的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市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企业申请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需按照各专业类别分别申请。
新修订的《上海市施工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修订版)
一、建筑物纠编和平移专业
1、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或岩土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3、企业有岩土工程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结构工程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6、企业具有5名特种作业证上岗人员(建筑电工、建筑 焊割专业);
7、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质量检测设备。
二、结构补强专业
1、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或岩土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3、企业有结构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6、企业具有5名特种作业证上岗人员(建筑电工、建筑 焊割专业);
7、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质量检测设备。
三、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
1、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械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过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3、企业有机械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6、企业具有5名特种作业证上岗人员(建筑起重信号司 索、建筑起重专业)。
四、特种防雷技术专业
1、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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