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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利用公共资源,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保障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开放内部停车场供社会公众停车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东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东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公共资源,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提高公共场所停车场(泊位)使用效率,保障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开放内部停车场供社会公众停车(以下简称免费错时停车)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根据《关于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停车场是指仅供本单位车辆停放使用的非经营性停车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免费错时停车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在满足自用且不涉及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

第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停车适用于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停放。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城市管理执法车和执行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校车等车辆可临时停放。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第六条  除涉密及特殊安保需要的单位、存放危险物资的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和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具备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应分期分批向社会公众免费错时开放。开放泊位数量由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内部停车场场地面积、设施数量和承受能力以及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自行合理确定。

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免费错时停车时间分为全天免费开放和分时段免费开放。其中,分时段免费开放的时间为:

5月1日至9月30日,停车时段为当日19:00至次日7: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停车时段为当日18:30至次日7: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免费停车。

第八条  原则上幼儿园、中小学校附近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全天免费对外开放停车场。

第九条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停车时间的,应当在停车场出入口进行信息公示。因重大活动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取消停车的,应当提前告知。

第十条  免费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由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自行管理。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