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即办证”的意见
2021-06-21 济自然规划发〔2021〕76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即办证”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21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进行流程再造,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完成后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按照办好“一件事”的思路,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深化协同联动,进一步提高并联办理、部门间协同审批、一网通办和代办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对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综合运用前置审核、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 决策依据
《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 出台目的
(一)切实抓好“多测合一”及测绘成果入库工作。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委托“多测合一”名录库的测绘 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联合测绘,同步开展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条件 核实测量、竣工勘验测绘、房产实测绘等,并及时报送政务服务 中心综合窗口,提交至“多测合一”数字平台,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的通 知》要求及时完成数据的提交、审核工作,确保进入竣工验收备 案的项目具备测绘成果数据。
(二)强化信息共享,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应密切配合, 及时将土地登记、规划许可及核实、竣工备案、企业登记等信息共享至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实现“零资料(实物)”申请。不动产 登记受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全流程追踪指导,提供帮办代办服 务。
(三)精简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合同网签及不动 产登记流程,加大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合同、人脸识别等 技术手段的应用,深入推广“全链条”一网通办。大力推行不动产首次登记“不见面办理”,将建设工程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限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压缩至 45 分钟内办结。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加强对“验收即办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企业和群众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 重要举措
明确各部门并联审批,衔接办理流程:
1.启动规划核实和房产测绘成果入库并联办理。建设单位提交规划核实申请,受理窗口将规划核实及房产测绘成果入库材料 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同步申请房产测绘成果入库,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