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日政办字〔2020〕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市县乡三级组织机构、市县乡村四级管理网络)”组织体系,推动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各区县要健全交通隐患动态排查、分级督办、治理效果评估等工作流程,每月分析交通安全形势,每季度调度整改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分级验收销号;对短期无法整改完成的,公安、道路建设管理部门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巡逻提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实行交通安全隐患台账制、交办制、清单制,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做到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验收不合格不放过。

2.加强建设项目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竣工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车运行。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对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或对未来交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审批部门应不予批准。

3.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公安部门要完善城区交通护栏、标志标线,提升新建道路和城乡结合部交通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水平。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农村低等级公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各区县要将交通安全设施更新维护纳入道路养护范畴,列入财政预算,定期进行排查和更新维护,防止产生新的危险路段。实施路口警示和路段降速工程,开展“一带一牌一桩”专项行动,在重要路口增设一批减速带,在公路平交路口、村道与公路口增设一批提示牌和警示桩。2020年底前,国省道沿线提示牌、警示桩设置率要达到100%。

4.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等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要全面排查境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制定针对性防范和整改方案,明确时限并报主管部门验收。完善急弯陡坡、事故易发、临近水源地等路段区间测速系统,按照国标完善生命防护工程。健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交通标识和预警提示,规划设置服务区危化品车辆专用通道和停车场,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快高速公路中间和两侧护栏(防护网)等设施改造,2020年底前,高速公路护栏防撞能力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等级。

5.提升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管控能力。各区县要完善城乡智能交通防控体系,加快推进“三圈五层”(即核心管制圈、中心控制圈、区域治理圈;交警支队指挥调度层、大队勤指实战层、中队缉查执法层、铁骑流动巡查层、民辅警单兵作战层)缉查布控系统建设,增设层圈防控点,形成对重点车辆现场与非现场叠加管控“铁桶”模式。公安、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强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诱导提示,2020年底前,建成高速公路雾区防撞引导和可变限速系统。公安部门要加快公路交警执法站建设,在国省道沿线执法站设置车辆待检区、检查通道、免检通道、停车区,配套建设缉查布控卡口、视频监控设备、车辆进场监测设施和电子显示设备等设施,提高重点车辆查缉布控能力。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6.强化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进交警进社区,创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措施,推动交通隐患当月清零。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建立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查询平台,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公安部门要完善驾驶人信用信息管理,将驾驶人守法、事故情况与其职业准入、保险费率和银行信贷等事项挂钩,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文明办、公安部门要将有责交通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复核条件,实行考核扣分或“一票否决”。

7.强化重点机动车源头监管工作。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渣土运输核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严格装载规定和通行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渣土运输全过程可视化监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强化联合治超工作,以货运源头为重点,利用超载检测站、高速公路口称重设施,严格执行“一超四罚”措施。教育、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和校车服务单位监管,指导学校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划校车运行路线和停靠站点,2021年6月底前,实现城乡校车标准化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巩固提升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对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注销登记并收缴牌照,2021年3月底前,超标和变型拖拉机报废率要达100%。工业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严厉打击机动车“四非”问题,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拼装、报废回收等环节的监管,每月通报工作情况,每季度取缔和曝光一批非法“黑作坊、黑窝点”。

8.加强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客货运输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标准化管理,每月通报红色预警的运输企业名单,定期约谈曝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机动车监测机构安全监管,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擅自降低检测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包车和旅行社租车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公安部门每月向社会公布驾校学员考试合格率、一年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发生率,提高驾驶人培训质量。

(三)加强城市交通品质建设

9.加强城市停车秩序管理。严格执行《日照市停车管理办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城市管理、公安部门要开展停车位普查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和停车设施,落实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停车需求。盘活城市绿地、街角、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或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增加城市停车供给。对学校、商场、餐饮单位等路内停车位,通过限时停车、错时停车、超时罚款等手段,提高敏感路段和时段的停车周转率。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停车”融合发展,方便群众网上查询预约停车位。

10.加强城区治乱疏堵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快疏港通道、穿城道路、高速公路引线连接线等道路的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路网结构,提高路网整体通行能力。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聚焦中小学校、医院、商圈、旅游景区等区域,动态排查交通堵点乱点,一地一策,制定针对性综合治理方案。文化旅游、公安部门要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提高旅游交通标识系统性、连续性。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科学规划设置城市绿道和专用道,提高道路利用率。持续深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市区“五纵七横”道路绿波调优工作,沿线路口信号灯联网联控率达100%,同步实现信号配时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

11.常态治理道路交通“城市病”。全面排查交通违法类、交通设施类问题,实行项目化、清单化治理,落实现场教育、公开承诺、抄告单位等管理手段,对严重违法行为人在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