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8〕77号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规定,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00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其他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但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除台政办发〔2013〕44号文件所列暂不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范围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