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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2〕8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唐政字〔2024〕76号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唐山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21〕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51号)文件精神,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完善内外贸一体化顶层设计

(一)完善法规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动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规体系。全面梳理并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加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高企业创新和产品内销的积极性。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大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监管体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监管规则衔接,推进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持“谁制定谁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深化海关国际合作,加强对东盟、日韩、欧美等主要贸易伙伴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口岸监管、产品合规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宣传和应对,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积极稳妥推进商品检验第三方结果采信,提升通关、资金结算、纳税便利化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唐山海关、曹妃甸海关、京唐港海关(以下简称驻唐海关部门)、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规则对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深度融入国家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缔约方合作,促进国内市场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加大危险品及包装生产企业内外贸易合规水平,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品内外贸易合规、顺畅,促进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驻唐海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标准认证衔接。积极开展国内国际标准转化,提高标准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落实《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办法》,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与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共同制定国际标准。推动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支持我市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定期编制发布国际认证示范企业优秀案例。简化出口转内销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间。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开展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登记及有机农产品、GAP、HACCP等境内外认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部署,统一林草可持续经营认证标准,对接国际和国家森林认证标准,增加优质内外贸林草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鼓励企业对其产品作出满足“三同”要求的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三同”要求进行质量评价。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三同”产品试点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台账、分行业推进。鼓励行业组织立足行业特色建立服务平台,做好与国家“三同”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强化服务企业功能。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

(六)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优化国际营销体系,完善全球服务网络。支持跨国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培育一批国内国际市场协同互促、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引导带动更多企业走一体化经营道路。鼓励我市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从事境外种养殖生产、农产品加工,建立境外生鲜(活)农产品仓储和农产品物流基地。对标国际先进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推进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先行区建设,培育一批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一体化并重的双循环示范企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驻唐海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维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企业同步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平台,同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发挥线上优势,持续推进线上“一国一展”“多国一展”贸易促进活动。拓展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渠道,支持我市拥有自主品牌的外贸企业与商超建立长期直采供货关系,因地制宜引导和鼓励连锁超市、便利店、电商平台销售“三同”产品,设立“三同”专区。支持各县区依托本地特色步行街、商业综合体举办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举办“出口产品下乡”活动等。(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配合)

(八)加快自主品牌培育。深入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加大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推动传统产业向国际同行业中高端迈进。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品牌营销中心,拓展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加强与国外品牌合作,支持企业在各类国际专业展会中设立品牌专区,树立企业自主品牌形象。支持企业加大与国外渠道商合作力度,发展品牌连锁经营,建立多层次的出口销售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深入实施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促进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与国外营销网络互联互通,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商品集散中心。以唐山市的陶瓷、五金农具、宠物用品、农产品等传统外贸优势集群为基础,依托现有市场进行改造升级,积极申请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提升外贸主体数量,打通小微企业对外贸易通道。(市商务局、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驻唐海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维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产业基地。推动我市现有卫生陶瓷、轨道交通装备、遵化板栗、滦南钢锹等4家国家级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机械电子、丰南线缆及机械专用设备、玉田县电子元器件及印刷机械等6家省级外贸基地做大做强,依托研究院所、大专院校、贸促机构、行业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搭建研发、检测、营销、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申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特色优势突出、平台支撑有力的外贸基地。聚焦省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加快智能制造创新发展,对接国际国内需求,努力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争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试点

(十一)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线上线下融合,促进产销衔接、供需匹配,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内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反向定制(C2M)、智能工厂等创新发展,增强企业柔性生产和市场需求适配能力,促进内外贸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建立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智慧物流骨干网络节点。支持电子商务、数字服务等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和国际物流供应链,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进口商品营销中心作用,促进境外消费回流。复制推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人行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