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2〕1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唐政字〔2024〕76号》规定,继续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16届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通过强化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打造科技强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唐山,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重点产业链竞争力为主攻方向,加快“强链补链延链”,立足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聚焦打造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三大支柱”,着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努力实现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唐山强的重大转变,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唐山,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行动目标。202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增长10%,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达到115亿元,新建市级以上科研平台2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引进科技项目70项以上,技术攻关项目突破20个。
到2025年,创新型唐山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00亿元,每年新建市级以上科研平台20家,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0家、1800家、14000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7%左右,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夯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加强主导产业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钢铁、装备制造、海洋、建材、化工等产业链迈向中高端过程中的关键技术短板和技术缺失,大力组织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实施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研发项目,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供应链安全稳定性,着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四)有效推动新兴产业蓄能增量。围绕提升新能源与新材料、电子信息、机器人、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技术竞争力,布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和组织科技力量集中突破瓶颈制约,力争掌握更多“卡脖子”和“杀手锏”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五)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增强源头供给,组织推介、对接、登记等服务,建设唐山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共建学科专业,开展联合攻关,提升成果质量。健全培训体系,培育一批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技术评估、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等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市场化、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支持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助力创新链与价值链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六)深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企业研发投入情况作为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引导企业积极参加“揭榜挂帅”,更多参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持续抓实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工作,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作用,加快构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七)发挥高校院所创新主力军作用。瞄准国家和省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方向,围绕我市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和民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不断提升我市源头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发挥科研育人作用,大力培养高校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发挥省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专项引导作用,重点支持高校院所与军工单位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军民创新成果双向转化应用。[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八)突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作用。针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河北省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在唐山布局。支持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协同共建,建设一批市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探索绩效评价机制,促进创新平台产业技术供给能力。发挥各类开发区的科技创新作用,加速高端高新产业集聚,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引擎。[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四、打造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创新范例
(九)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对接京津创新源头,围绕钢铁、装备制造、海洋、节能环保等产业,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产业互联、政策互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场景共用,加强技术市场、创新资本等方面的交流,拓展“京津研发、唐山产业化”协同创新模式,在首都经济圈中发挥科技创新的重要支点作用。深入推进京东黄金走廊通宝唐三地科技合作,积极开展交流活动,吸引更多京津优质创新资源服务唐山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借助雄安新区全球创新高地和高端产业优势,积极开展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对接合作。鼓励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与雄安新区有关单位共建创新平台,分享雄安新区创新资源,借助雄安新区人才、技术优势,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创新能力。依托我市产业基础、产业人才队伍以及技术承接潜力,积极吸引雄安新区创新成果到唐山转化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着力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框架下的区域创新,促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挥科技创新“领头雁”作用,建成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聚集地;支持曹妃甸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深度对接京津,集聚创新资源,建设与京津协同发展示范区;支持玉田县、迁西县、迁安市、路北区等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带动全市创新发展。着力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鼓励我市高校院所和相关企业与东北亚地区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研发,打造东北亚地区科技开放合作“重要窗口”。[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五、建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
(十二)深化科技管理部门改革。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在“做减法”上下功夫,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强化规划政策引导,打造全链条、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简化科技型企业办事手续,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决策、监督、执行分离,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三)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研项目评审机制,探索实行公开竞争、“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一事一议等科研项目组织方式,聚焦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财政资金参与聚合攻关。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加强对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力度。深化科技安全风险防范改革,加强科技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十四)深化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突出原创导向,社会公益类研究项目突出需求导向,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建立科研机构绩效评价制度,根据科研机构的职责定位和活动类型,分类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评价导向,助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速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的绩效导向,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效益为指标的成果评价方式。[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六、树立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的领先标杆
(十五)强化高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