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唐政字〔202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3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唐山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唐政函〔2004〕59号)
2.关于印发唐山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唐政办函〔2005〕124号)
3.关于加强重点引水工程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的通知(唐政办函〔2005〕157号)
4.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实施〈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办法》的通知(唐政办函〔2006〕84号)
5.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唐政函〔2007〕111号)
6.《关于贯彻落实冀政〔2008〕9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唐政发〔2008〕28号)
7.印发《关于发展夜经济繁荣夜生活安排意见》的通知(唐政发〔2010〕10号)
8.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12〕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唐政发〔2012〕11号)
10.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唐政办〔2013〕14号)
11.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函〔2013〕195号)
12.关于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函〔2015〕198号)
13.关于打击取缔非法粘土砖瓦窑和土法石灰窑的通告(唐政通字〔2015〕5号)
14.关于机动车环保检验实施简易工况法的通告(唐政通字〔2015〕19号)
15.印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唐政发〔2016〕5号)
16.关于化解市中心区商业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唐政发〔2016〕27号)
17.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唐政字〔2016〕97号)
18.关于印发唐山市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字〔2016〕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