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廊政办字〔2023〕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4年9月12日》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38号)文件精神,吸引更多京津人才、科技成果等高水平创新要素向廊坊集聚,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十四五”期间实施如下措施。
一、加大京津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力度
(一)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廊创新创业。深入落实省、市全职引进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政策措施,经省委组织部认定入选省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支持计划的,市财政给予每人最高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鼓励我市企业引进京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满足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对取得相应职称的,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京津冀互认。对采用兼职、挂职、产学研联合攻关等方式参与我市企业科技特派团工作的团长和成员,每人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工作补助,对我市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优先提名“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提供一站式科技人才服务保障。对来廊创新创业的京津科技人才,符合燕赵英才卡申报条件,为其办理燕赵英才服务卡,并在子女教育、健康医疗等方面加大保障服务力度。通过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为京津科技人才在廊就业创业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入住人才公寓,前3年免租金,到期后可享受租金半价减免。对引入京津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二、夯实京津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
(四)支持中试熟化基地建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和细分领域布局建设中试熟化基地,提供中试熟化、测试认证服务,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和项目入驻熟化、孵化。对符合条件的基地项目,积极推荐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并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五)支持与京津共建研发平台。鼓励园区、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推进各类创新要素跨区域链接。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市级研发平台管理,对在市级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的研发平台,给予10万元奖励,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三、畅通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六)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梳理我市产业链情况,绘制产业链图谱,面向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开展招商,吸引更多符合全市产业发展的上下游京津企业到廊坊投资兴业,持续提升全市产业链竞争力和配套服务能力。积极落实我市关于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七)发展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培育一批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京津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廊设立分支机构,着力畅通京津冀技术转移通道。积极推动技术转移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全方位技术服务,促成域内企业吸纳并转化京津科技成果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