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佳政办规〔2021〕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佳政办发〔2025〕6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办规〔2020〕27号)和黑龙江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020年〈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通知如下。
一、促进家政企业品牌化
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积极探索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形成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家政企业参与“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商务经合局负责]
二、促进家政网点便利化
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家政企业进社区设立服务网点,贴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商务经合局负责]
三、促进信贷支持个性化
建立家政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估及沟通机制,依托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易贷”平台,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准则自愿参与,探索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针对家政服务企业经营特色、融资需求特点等多方因素,积极创新适合家政服务企业的贷款产品。(市银保监局负责)
四、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
强化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探索制定行业规范,整合行业资源,加强宣传,提升服务水平和行业整体形象。支持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处理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培训机制和监督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市商务经合局负责)
五、促进典型模范引领化
积极推荐家政从业人员参加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表彰评选,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的社会价值和积极作用,深入挖掘家政服务市场的标杆企业和典型人物,培养选树市、县级最美家政人,并在市级媒体上给予宣传。(市商务经合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负责)
六、促进从业人员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