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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冀政办字〔2018〕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冀政发〔2024〕10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依据《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齐抓共管,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强化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公益属性,优化服务,保障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依法监管,强化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权责一致,落实相关方主体责任。

  3.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严格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电梯生产、选型、使用、监管、检验、维保全生命周期质量责任体系的落实。

  4.凝聚合力,齐抓共管。发挥电梯质量安全各相关方作用,形成相关方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齐抓共管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形成法规健全、责任明晰、措施有效、机制完善的电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备的全省电梯应急救援信息监控网络平台,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低于国家规定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抓起提升电梯质量,综合运用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科技攻关等手段,支持、帮助制造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质量提升。强化标准引领,鼓励和引导本省电梯制造企业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制造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加强电梯销售环节监管,严防不合格电梯流入我省。严格新装电梯安全监管,提高监督检验质量,确保电梯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办理要求、申请程序、资金来源等事项,稳步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为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稳妥处理既有住宅电梯加装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聚焦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建立及时发现、及时消除的工作机制,对“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电梯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尽早实现并保持全省“三无电梯”的清零状态。突出隐患电梯整治,对电梯维修资金缺失的,各地应明确资金筹措机制,有条件的市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电梯。(各市、县政府负责)电梯使用单位对在用老旧电梯可委托电梯检验机构或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需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或更新的,可不经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负责)

  (三)建立完善维护保养监管模式。落实原国家质检总局工作部署,积极推广“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理念,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依法推进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模式。加快推进电梯维护保养监管信息化,2018年9月底前,完成河北省电梯维保单位数据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数据录入工作,实现对全省维保单位作业人员以及在用电梯维保状况的信息化监管,全面提升维保质量。(省质监局负责)强化维保人员职业教育,推进电梯企业开展维保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省质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四)建立完善96365电梯应急救援体系。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完善96365应急救援平台并纳入本地应急救援体系,鼓励各市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各市政府负责)加快推进全省电梯应急处置数据联通,尽快完成河北省电梯96365应急处置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全省96365应急处置中心的数据对接和对全省电梯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管理,全面掌握全省电梯安全运行状况,更好地服务民生和加强监管。(省质监局负责)积极推进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工作,承担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无偿为通信运营商提供设备安装所需场地、市电接入等协调帮助工作。(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配合)

  (五)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电梯数据管理系统功能,借助信息化手段巩固和提升全省电梯网格化安全监管水平。2019年底前,实现电梯网格化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电梯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检验、检测质量。(省质监局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做好本行业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将电梯安全纳入本行业工作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把各级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含电梯安全)工作方面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全省综合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要内容,指导协调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省安全监管局负责)2018年9月前,编制发放电梯安全检查内容和方法的简明指导手册,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电梯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