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通知
齐人社规〔202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齐人社发〔2024〕6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黑政规〔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织密网、兜底线、建机制”工作要求,激发内生动力,开展优质扩面行动,拟将我市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推进《开展2019年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黑社险函〔2019〕32号)扩面任务完成,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面范围
(一)由县(市)、区财政拨款支付工资的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