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8月25日 冀财资环〔2020〕66号

部分内容已在冀财规〔2023〕3号文件修改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2020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