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保护发展森林和湿地等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保护发展森林和湿地等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牡政办规〔201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牡政办综〔2025〕1号规定,拟修改


日期:2017-10-31 来源:市政府办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确保全市森林覆被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稳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黑办发〔2016〕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实行保护森林和湿地等资源目标责任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和湿地等资源目标责任

  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根本保障。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不仅关系到林业事业发展兴衰,而且关系到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对于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责任,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加快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禁止非法占用林地等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发展好。

  二、明确目标,切实抓好林业各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扑火预案;强化专业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扑火装备,随时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要结合退耕还林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各项支持政策,积极整合新造林、补植补造、低产低效林改造、标准化建设四项工程,做到四项工程同规划、同部署、同管理。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制,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切实做好“栽、管、护”等科技推广。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项目支持,提高群众爱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许可制度;积极做好禽流感等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坚决打击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野生动物保护月”、“湿地宣传日”和“爱鸟周”等活动,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

  (四)全力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发展和壮大林下经济,在规模和效益上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水平。把林下经济建设作为调结构、转方式,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基地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林果产业、林下种植产业、林下养殖产业、林菌产业模式、森林旅游产业和林工产业模式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发展速度与全市经济建设同步。

  (五)切实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林地、湿地之前,必须办理使用林地、湿地审批手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按审批权限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坚决杜绝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和超权限审批等违法使用林地、湿地情况的发生。

  (六)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