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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哈尔滨市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哈尔滨市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人社规〔2020〕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保留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哈人社规〔2024〕4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黑人社规〔2017〕14号)及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调整部分职称系列破格晋升“基层” 高级职称评审职能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18 号),从 2020 年 6 月 1 日起,省人社厅将在乡镇农村基层一线工作满 30 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卫生、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下放到我

市组织实施。现就我市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管理模式,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从事本领域(行业、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业绩,获得市(地)以上奖励,在当地得到业内普遍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程序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在乡镇农村基层一线工作满 30 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晋升卫生、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 “基层”高级职称,其中,卫生系列申报破格“基层”高级职称包括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已破格晋升“基层”副高级职称人员不可再次申报破格“基层”正高级职称。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二、具体条件

1.申报人员须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从事本领域(行业、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参评同一系列职称且任现职以来考核合格,并被聘在岗一年以上。已调离乡镇或调整到非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可申报。

2.获得市(地)以上奖励,包括:市(地) 以上党委、政府(行署),市(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市(地) 级以上行业学会、协会,以及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类、

综合类奖励。

3.破格申报晋升卫生、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高级职称人员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的职业资格条件。卫生系列须通过中级资格考试。

4.农村基层一线中小学教师在教辅岗位同时兼任代课教师的,其专业技术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任职资格适用范围

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管理模式,通过评定人员获得“基层”高级职称,只限乡镇及以下使用。人员流动到县及以上单位,须重新参加正常职称评审取得任职资格。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需填写《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2.单位推荐。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成立推荐委员会进行民主推荐,实行单位推荐“一把手”负责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所在地人社局。

3.任职情况认定。各区、县(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对单位推荐人选任职情况进行认定,认定材料由各区、县人社局制定具体办法和要求,并组织实施。认定通过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