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齐人社规〔2019〕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齐人社发〔2024〕6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总工会、市残疾人联合会: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中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22号)要求,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在积极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 黑政规〔2018〕22号)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形式,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行业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提升、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满足劳动者培训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构建多层次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一)围绕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1、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针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并对每人每学期给予2700元的培训补贴。同时,对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再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按《齐齐哈尔市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指导目录》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帮助失业人员在参训后6个月以内实现省内就业创业的培训机构,每完成1人给予200元的就业服务补助。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处于培训期间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每人每天给予15元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对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1、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对录用新职工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1年内对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参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2016年以来企业技能岗位招用和转岗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开展1-2年的系统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按《黑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相关规定给予企业相应的培训补贴。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参保地每年申请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齐齐哈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运用创业活动载体,推进创业创新培训
针对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转岗职工,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为载体,开展一次以上创业培训。以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为创业创新培训载体,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创业创新培训载体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创业意识、经营管理能力和创办企业培训,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评估监管
对培训过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依法实施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工作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培训主体按不同的培训方式分类建立培训基础台账,台帐应包括开班申请、学员名册、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课程表、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考勤记录、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补贴申请等材料培训基础台账,并对培训基础台账的真实性负责以此作为检查、评估和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