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2021年10月26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9)2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