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1年10月26日冀财规〔2021〕11号
USHUI.NET®提示:本细则自 2021年10月26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20]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