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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10月23日冀财规〔2023〕6号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财政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2号)同时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