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百万米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归集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牡政办规〔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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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百万米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归集使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牡丹江市百万米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归集使用实施办法
牡丹江市城投集团公司承担2012年牡丹江市城市棚户区百万米保障房建设项目,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支持牡丹江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签订24亿元贷款,为保证建设项目自身闭合,实现“借用管还”一体化运营,经市政府同意将39宗土地注入市城投集团公司,增加项目还款来源,确保偿还贷款本息。为明确39宗土地(见附件)出让收入归集使用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述39宗土地必须达到供地条件后方可全部实行有偿出让或其它有偿使用方式。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土地出让收入归集使用包括土地整理成本部分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
(一)土地整理成本部分收入全部投入市城投集团公司。
(二)土地出让收益包括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不含上解中央,省级资金和计提专项资金)全部投入市城投集团公司,用于2012年城市棚户区百万米保障房建设项目。